預防犯罪,依法維權
王興福
同學們:大家好!
今天,很高興能和同學們在一起共同進行一次法制學習。其實,有些法律知識我應該向你們學習的,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領導到校調研的時候,觀看了同學們自己編寫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實,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學編寫的一個"毛阿敏偷稅漏稅"的故事,我深受啟發(fā),這不僅僅是一個故事,而是你們的內心深處法律意識的真實反映。在這里,我也給大家講一個我親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發(fā)生在四小區(qū)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來,乙被市醫(yī)院急救車救走。此時,我給同學們出二個思考題:①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②如果甲違法,違反了什么法?結果應是:如果醫(yī)療簽定部門確定為重傷,首先甲這種行為造成的后果違法,其次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從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三個方面,來給同學們講一下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0世紀以來,青少年犯罪是各國共同面臨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有關部門統(tǒng)計,我國青少年犯罪占全國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較高,約為65%,處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14-18歲的少年發(fā)案率上升較快,成為違法犯罪的高發(fā)年齡階段,并以侵犯財產型犯罪與性犯罪居多,團伙作案數量劇增。"人之初,性本善",這些少年,曾經天真無邪,如同一張白紙,他們的人生座標為什么變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筆來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更是主、客觀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1)青少年身心發(fā)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中至為關鍵的一個時期,是人從幼稚兒童期向青年期的過渡階段。處于這一特殊時期的人,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經歷著一場巨變,從青少年的心理變化來看,主要表現為:求知欲增強,交往需要增加,有虛榮心,喜歡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強,有好勝心,易于沖動,愛感情用事,有較強的獨立意向,希望根據自己的想法、興趣去行事,認識問題直觀、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備的分析判斷、辨別能力。
這種身心發(fā)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擾能力顯得相當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軌的舉動,實施違法犯罪。
(2)青少年不良的個性傾向性
人的個性傾向性是個性中最主動,最積極的因素,它決定著人對現實的態(tài)度,決定著人的認識和活動的趨向與選擇。個性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動機、興趣、信仰、觀念體系等,不良個性傾向性是大多數青少年實施犯罪行為的主觀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個性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現為:具有強烈的物質欲,權力欲,報復欲;在觀念體系上,概括地說,主要表現為"五觀"不端正,以自我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獻的極端利己的價值觀;過分追求金錢,享樂,名利,實惠,講究吃喝的人生觀;善惡、美丑、榮辱、愛憎、是非、苦樂,得失完全顛倒的道德觀;"哥們義氣"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幫式的友誼觀;放蕩不羈,崇尚低級感官刺激的性愛觀等。正是在這些強烈,畸形的欲望驅使和錯誤觀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
下面,我重點給同學們講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希望同學們能引以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實際例子講給父母聽,糾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為。
家庭是青少年個體生活、成長的第一空間,是青少年最早接觸的"小社會"。也可以說是一個"大染缸"。這就要求有些同學,是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應是最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會對子女的教化也是最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訓會影響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還世代相傳。調查與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這一環(huán)境中能否健康發(fā)展,與家長對家庭的責任感,態(tài)度,對子女的教育引導,與其自身性格和言行舉止有著密切的聯系,若父母對家庭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對子女的態(tài)度適當,教育、引導得法,自身性格,言行舉止良好,家庭的內聚力,親和力增強,正面影響加大,子女實施不道德行為,違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負面影響大,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導致犯罪。
其中影響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親情過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單親家庭,不軌家庭五種。親情過剩。目前,在我國城鎮(zhèn),18歲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數是獨生子女,這些在"四二一"家庭結構中長大的獨生子女,從小就受到祖輩、父輩的百般寵愛,被過度的親情所包圍,在家中儼然是一個"小皇帝"、"小公主",處于一種特殊的地位,他們中一些人因而養(yǎng)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凡事總是先考慮自己,從個人角度出發(fā),不達目的不罷休。因此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滿足自身的需要,他們可以不擇手段,不受任何約束,甚至以身試法,以致違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長對子女的管教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感,自覺與不自覺地放棄了對子女的管教義務。對子女身上的錯誤和缺點,或是不聞不問,放任自流;或是晴蜓點水,關心幫助不夠;或是一打一罵了事。更有甚者,為了"發(fā)家致富",有的家長竟迫使子女棄學經商,不惜以子女成為新文盲或半文盲為代價。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時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終由小錯而大錯,直至違法犯罪。
家庭暴力。對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來說,因耳濡目染或親身體驗過暴力侵害,心理受損明顯,心中陰影嚴重,致使子女養(yǎng)成仇恨,冷酷,撒謊,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還導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離家出走,到社會上去尋找溫暖與愛心,因而難免被壞人引誘利用;或者導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會"施暴",向"弱者"施暴。單親家庭,近幾年來,家庭離婚解體現象越來越嚴重,單親家庭日益增多,這對青少年健康成長極為不利。由于種種原因,一些單親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來對子女的關心,體貼,愛護,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長甚至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粗暴的打罵子女,虐待子女。這一切都給子女的身心造成了傷害,一些子女因此變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對學習、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這種心理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導致違法犯罪。
不軌家庭。不軌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中有不道德或違法犯罪行為的家庭。生活在不軌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舉止,久而久之,逐漸同化、墮落,最終滑入違法犯罪的泥潭。
近幾年來,因不良家庭因素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例子屢見不鮮。如:自97年上半年以來,佛山的一個少年暴力犯罪團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僅11歲,最大的17歲,在追求稱霸一方,為所欲為的目標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遠,吃干吐凈"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結合,交替作案,漸漸發(fā)展一個犯罪團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門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過這次的法制學習,在在座的同學能認清違法、犯法的后果,堅決抵制不良的誘惑,與不良的行為作斗爭,走正確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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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入者:admin | 時間:2007-04-25 17:27:00
| 作者:admin |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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