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自我防衛(wèi)能力
陳忠

同學們:
這個月是綜治宣傳活動月,根據(jù)市政法委的安排,今天來這里進行法律宣傳,希望對你們知法、守法有所幫助。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我國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事業(yè)的接班人。教育和培養(yǎng)好青少年,是我們中華民族永葆生機和活力的根本大計,是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事業(yè)的基礎工程,是全黨全社會共同的社會責任。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培養(yǎng)教育,為青少年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長。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在看到,近幾年來,侵害校園的案件以及學生犯罪時有發(fā)生,嚴重破壞了學校正常的學習、教學秩序。我們一方面對侵害校園的犯罪要進行嚴厲的打擊,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校園治安環(huán)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衛(wèi)能力。我今年所要講的題目就是《嚴厲打擊侵害校園犯罪,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一、侵害校園犯罪的主要類型。
從我市幾年來審理的刑事案件來看,涉及到侵害校園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幾個類型:
(1)盜竊罪。
所謂的盜竊罪的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比如采取爬窗入室、乘人不注意、熟睡之機),盜取別人的財物,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小偷”、“扒手”等。依照我國刑法規(guī)定,盜竊數(shù)額較大的(1500元以上),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或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15000元能以上),要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類犯罪最多,如:
1、蔡某某進入校園盜竊案。蔡某(男,1982年3月29日出生,住蒼溪某鎮(zhèn)某村)由于長期迷戀于打游戲機,而產(chǎn)生盜竊蒼溪縣某中學電腦的邪念。1998年8月19日凌晨,被告人蔡某伙同王某攜帶二根鋼筋及騎一輛三輪自行車竄到某中學,兩人翻墻進入校園內,爾后竄到學校教學樓三層電腦室,用鋼筋撬電腦室的房門鎖,未能撬開,被告人蔡某王某勾結住在學校的陳某參與作案,被告人蔡某與王某、陳某用鋼筋合力撬開電腦室的房門鎖,盜走室內“廈華”586型電腦一套(價值人民幣13892.66元),并用三輪自行車將該套電腦運到王某家中藏匿。蒼溪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蔡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夜深人靜之機,采取撬鎖等手段,竊取本縣某中學“廈華”586型電腦一套,價值計人民幣13892.66元,盜竊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年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
2、陳某某用盜竊的錢財用于上網(wǎng)聊天案。陳某某就讀于蒼溪縣某高級中學,染上了吸煙、喝酒的不良習慣,且嗜好上網(wǎng)聊天,不但父母所給的零花錢使用殆盡,還向同學借錢,當被告人陳某無法從父母取得更多的零花錢時,就起了盜竊他人財物,賣錢消費、還債的邪念,從而走上了犯罪道路。2002年1月3日晚,被告人陳某竄至蒼溪縣城關鎮(zhèn)玉帶橋大酒店門前,將他人停放在該處的一輛“力帆”牌100型摩托車盜走,陳某某在騎車逃跑過程中被失主發(fā)現(xiàn),被扭送至城關派出所。2002年3月間的一天晚上,某某陳竄到蒼溪縣西城鎮(zhèn)城西開發(fā)區(qū)陳學鶼的鴿子房內,把陳學鶼的2扇鐵門盜走,后被告人陳章惠把該所盜得的2扇鐵門賣給西城鎮(zhèn)七口街的廢品收購站,得款人民幣50元。2002年6月間,陳某某多次竄到蒼溪縣西城鎮(zhèn)城西開發(fā)區(qū)陳學鶼的殼子房內,把陳學鶼的鋁合金框8個(價值折合人民幣1210元)盜走。被告人陳章惠先后將所盜得的鋁合金框賣給西城的兩家廢品收購站,得款人人民幣470元。被告人陳章惠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的摩托車、鐵門和鋁合金框等財物價值折合人民幣4510元,盜竊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判處管制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2)、搶劫罪
所謂的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劫取他人財物的。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犯搶劫罪的,要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具有以下幾種情形的,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涉及到侵害校園的主要有在校學生進行搶劫或者進入校園進行搶劫,如:進入某中學生宿舍搶劫案。2000年9月2日,曾祥海、林景炎、陳某某、李某某到蒼溪縣城關鎮(zhèn)水東電站壩頭的夜市喝酒,期間曾祥海提議到蒼溪中學抓賭博敲詐點錢用。9月3日凌晨1時,曾祥海、林景炎等人分乘二輛摩托車到蒼溪中學,從圍墻斷裂處進入該校學生宿舍樓。他們從該宿舍樓地下室取木棍上樓,李某某、陳某某將上認脫下蒙住臉部,林景炎手持一條皮帶,他們相繼進入六間學生宿舍,對宿舍內的學生采取拳打腳踢、棒打等方法進行搶劫,李某某負責收錢,共搶得人民幣250元、手提包1個、手表2塊、衣服等。后他們分別被判處六年、四年、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東溪中學五學生入室搶劫案。陳某是東溪初中二年級學生,他平時貪圖享樂,時常乘東溪市場里一開食雜店的名叫“拐腳甕”的人不注意之機,將小樣食品偷來。后被“拐腳甕”發(fā)現(xiàn),告訴了陳某的父親。陳某的父親為此對陳某進行嚴歷的看管,放學回家后就不讓陳某上街閑逛。陳某在家里卻迷上了電視警匪片,模仿電視里不良的鏡頭。2000年間11月9日凌晨2點許,他攜帶一把水果刀和一塊藍布,竄至“拐腳甕”的食雜店,用藍布蒙面,踢門入店,把正在熟睡的“拐腳甕”揪起來,把水果刀架在“拐腳甕”的脖子上,要“拐腳甕”拿出錢來。陳某搶得人民幣155元。第二天,陳某把搶劫的事告訴了同學劉某、陳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搶來的錢買了鴨頭、雞爪和啤酒請劉某等四人。劉某等四人發(fā)現(xiàn)陳某得錢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在2000年12月6日凌晨1時許,用黑布蒙面,攜帶二把水果刀,竄入“拐腳甕”的食雜店內,強行將“拐腳甕”按倒在床上,搶走人民幣920元及驗鈔機1臺、高梁酒2瓶、乘風牌香煙10包、富健牌香煙8包等。后這五個人因犯入室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八年、六個六個月并處罰金。
3、學校學生被社會青年勾邀進行搶劫犯罪案。陳某某和蘇某某是蒼溪縣城關某校學生,兩人法制觀念淡薄,經(jīng)常逃學在外游玩。2000年10月、11月間,經(jīng)社會青年鄭某某的勾邀,連續(xù)搶劫作案三起。2000年10月27日,鄭某某和蘇某某騎摩托車經(jīng)過蒼溪縣某鄉(xiāng)一公路段時,鄭某某發(fā)現(xiàn)有一輛東風牌汽車往某村方向行駛,即提出搶劫該車駕駛員財物的犯意,蘇某某表示同意。鄭某某和蘇某某超過該車,把摩托車停在公路中間,攔下汽車,鄭某某以要養(yǎng)路費為由和蘇某某搶走該車司機人民幣700元和手機一部。2000年11月3日晚,鄭某某勾邀蘇某某騎摩托車竄至某村路段,攔下一輛永春的貨車,鄭某某以貨車司機按喇叭不停,被水濺一身為由,對司機進行脅迫,要司機拿出錢來,兩人共搶走人民幣444元和車用收錄機一臺;2000年11月10日晚,鄭某某勾邀蘇某某和陳某某,三人攜帶木塊、繩子,騎摩托車竄至蒼溪縣某村水庫路段,攔下永春一輛貨車。三人搶走司機人民幣1100元、傳呼機2部,三人還把司機的衣服脫光并將司機綁在公路附近的樹頭上。隨后,鄭某某提出搶走該貨車,并駕駛該車準備往福清出賣被抓獲。鄭某某、蘇某某、陳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五年和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3)故意傷害罪
所謂的故意傷害罪,是指侵害他人的身體健康,采用暴力毆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輕傷、重傷、傷殘等。根據(jù)我國的刑法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發(fā)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刑徒刑或者死刑。案例有:
1、東城中學學生故意傷害案。2001年8月15日晚東城中學學生李某某因手被紀某某劃傷一事,把紀某某叫到該校學生宿舍背后的路上,向紀某某索賠醫(yī)藥費5元。因紀某某不肯賠償,李某某便朝紀某某身上踢一腳,與李某某一起的嚴某某則從地上拾起一根木棍,朝紀某某的身上打去,打中紀某某的左腰部,致紀某某脾破裂,經(jīng)法醫(yī)鑒定,紀某某的傷屬重傷。嚴某某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和李某某共同賠償人民幣47369.55元。
2、羊木中學學生互毆過程中,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張某某是羊木中學初二(2)班學生,成績尚可,但張某某性格內向,平時愛玩刀具,且喜爭強好勝。2002年9月中旬,被告人張某某因與同校的卓某某發(fā)生矛盾,便在放學途中毆打卓某某。9月21日下午,卓某某將被打之事告訴了同校的學生陳某某、蘇某某、楊某某、姜某某、謝某某等人,并要求他們幫助毆打被告人張某某。次日晚自習第一節(jié)下課后,卓某某便帶著姜某某等一幫人到被告人張某某的教室外進行挑釁,被告人張某某拿了一把水果刀準備打架,被同班同學勸止。晚自心第二節(jié)下課時,被告人張某某把有人要打他的情況向班主任反映,因不知卓某某等人的姓名及班級,未處理此事,僅交待班上的同學在放學后與被告人張某某結伴回家。晚自習放學時,被告人張某某把水果刀藏于口袋里,卓某某糾集了姜某某等人在校門外攔截被告人張某某。當被告人張某某走出校門時,卓某某便沖上前對被告人張某某進行毆打,姜某某等人見狀也上前毆打張維華。被告人張某某邊還手邊往后退,并從口袋里拿出水果刀抵抗。在毆打中,姜某某被被告人張某某所持的水果刀刺中。謝某某見姜某某被刺,又沖上前毆打被告人張某某,后被人勸住,被告人張某某趁機逃脫。姜某某被刺后因失血性休克,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以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為目的,在與姜某某打斗過程中,故意用水果刀傷害姜某某的身體,致姜某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4)尋釁滋事罪。
所謂的尋釁滋事罪,是指:在主觀方面為故意,犯罪動機是為了逞強爭霸,顯示威風;有的是為了發(fā)泄不滿情緒,報復社會;有的是為了開心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獲取某種精神上的滿足。在客觀上表現(xiàn)為: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嚴惡劣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取樂,或者毆打他人致傷);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多次追逐、攔截、辱罵他人,結伙、持械追逐、攔截他人,或者追逐、攔截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多次強拿硬要,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強拿、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一般是指造成商店、飯店、舞廳、影劇院等場所的營業(yè)不能正常進行,交通堵塞,公私財產(chǎn)受教育到損失等)。有上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有:后樓中學蔣某某尋釁滋事案。蔣某某尋釁滋事案。蔣某是個獨生子,6歲那年因為淘氣不小心從二樓摔至地上,造成頭顱前骨破裂,經(jīng)醫(yī)院搶救,雖然撿回了一條命,但頭顱前骨不能硬化,該處顱骨軟如皮膚、如豆腐,只要用手輕輕一按,則會陷及腦漿,因此蔣某成為殘疾人。本來對蔣某非常疼愛的父母,此后對蔣某更是愛護有加。從小學到初中,同學、老師知道蔣某是殘疾人,都讓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觸及蔣某的豆腐頭,惹禍上身。但蔣某卻認為自己有威信,是“大哥”,經(jīng)常在校園里滋事。冬天,他經(jīng)常把學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學校背后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曬太陽。1999年10月10日晚,蔣某騎著自行車經(jīng)過校門口,該校一名白頭發(fā)老師看蔣兩眼,蔣某認為這個老師看不起他,于是就于次日晚23時邀集一名社會青年要找白頭發(fā)老師算帳。在校門口遇到該校林老師,蔣某問林老師白頭發(fā)老師在哪里,當林老師回答沒看見時,蔣某就動手毆打林老師,被旁人勸住,林老師乘機避開。蔣某隨后跑到校門前的飲食店里拿了一把柴刀,沖進學校找林老師算帳,柴刀被該校的陳老師搶下。蔣某某又找了一根木棍,沖到教師宿舍樓,就用腳踢壞教師宿舍門,用木棍打碎宿舍窗戶玻璃。蔣某被當場抓獲。1999年1月18日中午,蔣某某因不滿后樓中學學生楊傳園、楊為省罵他,就伙,林治祥在后樓操場攔截楊傳園、楊為省,對他們進行毆打。蔣某因犯尋釁滋事罪,受到了刑罰制裁。
(五)敲勒索罪。
敲詐勒索是指以暴力脅迫、恐嚇要挾的手段,使他人產(chǎn)生心理上的恐懼而交出財物或者財產(chǎn)上的利益的行為。我國刑法規(guī)定,敲詐勒索數(shù)額較大的(1000元到3000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shù)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1997年9月25日晚,被告人鄭甲以中學學生陳某某講其壞話為由,勾邀被告人鄭乙要毆打陳某某。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把陳某某叫到中學附近的一拖拉機修理店旁,共同對陳某某施以毆打。后經(jīng)在場的學生勸解,并叫陳某某請被告人鄭甲、鄭乙吃飯了結此事。陳某某因害怕繼續(xù)被打,只好許諾過三天給被告人鄭甲、鄭乙100元人民幣。1997年9月28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竄到中學,將正在晚自習的陳某某從教室里叫出,帶到中學附近一拖拉機修理店旁,向陳某某索要同月25日陳天漣許諾給的100元錢,拿走陳某某身上僅有的5元人民幣。被告人鄭乙追問還有95元何時給,陳天漣答應等下個趕集日再給。被告人鄭乙還威脅陳某某:“以后嘴巴封密!碑斖,被告人鄭甲、鄭乙用所索要的5元購買兩包“富健”牌香煙。10月5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竄到中學,將陳某某從教室叫到該校實驗樓背后空地處,向陳某某索要前次答應給錢的余額部分。當陳某某說沒錢時,被告人鄭甲、鄭乙各朝陳天漣的臉部打了一巴掌,被告人鄭乙還逼使陳某某在5分鐘內去借20元錢,送到本縣新陽鎮(zhèn)街道“三九”游戲機店,當晚8時許,陳某某到指定地點時,正好遇見同校學生鄭某某,便把事情經(jīng)過告訴鄭某某。此時,已在指定地點等候的被告人鄭甲、鄭乙聽到陳與鄭的談話,被告人鄭甲、鄭乙便對陳某某施以拳打腳踢,被告人鄭乙還用煙頭燙陳某某的脖子,并叫陳某某次日要給30元。10月6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又竄到中學將陳某某從教室里叫出。在教學樓的樓梯口,被告人鄭甲向陳某某要錢,陳某某因懼怕被打,便把身上的30元錢交給被告人鄭甲。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將所索取得30元人民幣均分。后鄭甲和鄭乙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判處刑罰。
二、加強自我防衛(wèi)能力:
(一)、我國刑法鼓勵公民積極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規(guī)定:
我國刑法第二十規(guī)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鋟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上述的規(guī)定是對正當防衛(wèi)的規(guī)定,希望同學們能拿起正當防衛(wèi)的武器,積極同犯罪分子作斗爭。
(二)加強自我防衛(wèi)能力的方法: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為什么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如剛才所舉的犯罪分子侵入五中學生宿舍搶劫的例子,五六十個學生面對五個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衛(wèi)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門,宿舍門要隨時關好,錢財要妥善保管;二是要及時報告。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學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學有什么不良的動向,要及時向學校老師或者保衛(wèi)科報告,讓老師介入處理;三、外出要請假,夜行要結伴,讓同學老師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問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
今天就講到這里,謝謝同學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