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政教處的領導下,承擔對住校生的教育、管理及服務職責。
2.服從工作安排,樹立服務育人觀念,愛崗敬業(yè),盡職盡責,堅守崗位,既嚴格要求學生,又關心愛護學生。
3.堅持“一崗雙責”的管理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觀念。熟知安全事故應急報告程序和處理程序,熟記管理干部和相關部門的電話號碼。經(jīng)常性地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有問題及時上報,及時處理。按時開關各寢室房門,保持警惕,防火、防盜、防事故。掌握消防等安全技能,管理好消防設施,把好公寓出入管理關,做好家長接待工作。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到崗,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離崗、不串崗,不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擅離職守。值班時段內如遇緊急情況,處理完畢才可離崗,并立即報告相關人員。
5.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公寓樓層的掃除與保潔工作。
6.嚴格按照《學生公寓寢室內務常規(guī)》各項要求,督促各寢室按時完成掃除和內務整理,并進行紀律、衛(wèi)生方面的檢查、督促與考核,做到客觀、公正、準確,及時領取和上交各類表冊。
7.按時參加工作例會,不斷學習,提高服務管理的水平和能力,積極主動工作,批評教育違紀學生,對重大違紀事件和其他特殊情況,及時上報政教處并做好記載。關心學生生活,對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關注學生心理健康,有異常情況,及時疏導化解,并報告相關人員。
8.協(xié)助樓長領取分發(fā)掃除保潔工具,認真完成學生公寓公物轉接移交工作,準確登記公物情況,切實落實損壞賠償制度,并經(jīng)常進行公物檢查和維護,做好維修預約登記和上報,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辦理。禁止借服務之名,借用、索要、收取學生錢物。禁止向學生推銷物品。對學生寢室調整后的棄物(書、報、衣、被等)按照報告、公告、統(tǒng)一處理的程序辦理,禁止私自處理。
9.政教處對生活老師的教育、管理、服務等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待遇掛鉤,嚴重違反工作職責以及不服從工作安排的生活老師無條件解聘。
10.積極主動完成有關領導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如特殊情況下的代班、頂崗、協(xié)助督查學生風紀等。